——常德市推行行政责任制记
本网讯 昨日,收到的市纪委、市监察局《行政责任制工作专辑》(第6期)披露,常德市公路管理局处分了樟木桥超载超限检测站4名行政执法人员。这样,常德市自2006年11月开始推行严格的行政责任制以来,被行政过错追究的干部已有50多名。
在这些卷入过错追究漩涡的干部中,有行政不作为的19人,有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9人,有违反工作纪律在岗玩牌、不遵守禁酒规定的4人,有违反财经纪律私收滥发钱物的17人,有执法违法、索拿卡要的4人。另外,还有工作不力,致使工作任务未能完成和集体违规违法的单位集体3个。在这些过错人员中,有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6人。分布在城管、国土、工商、交通、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

有关会议现场
人说常德刮起了问责风暴。风起水生,缘自何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谈到: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要以政府行为规范带动社会行为规范,我们要以行政问责推动责任政府的建立。行政不循法,就会权力滥用;行政不问责,任何行政作为都可能发生。
由此,早在2006年11月,常德市纪委、监察局就在市直首选7个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它们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工作内容有:厘清职能、职责、权限和工作规范,精细化定岗定员,实行效能评估考核,以重点突破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管理软肋。牛刀初试,成效互显。到2007年11月,距行政责任制试行一周年之际,行政责任制在全市市直行政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中全面推行。弹指间,行政责任制启动至今已有一年半。回眸一瞥,颇觉变异。在法规、责任、追究一系列字眼的合围中:
——市纪委、市监察局主导构建的全市行政评议考核体系革新初具雏形,行政效能监察路径逐渐清晰,特别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真枪实弹、初显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