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职能 委局领导 内设机构 下属机构 文件规定 举报指南 廉洁自律 案件查处 纠风工作 行政监察 宣传教育 自身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廉政网 - 公告栏
 
 
关于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通告
1 2  下一页

    为加大对市城区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力度,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拆除市城区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决定,教育广大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对查禁违法建设的认识,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支持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二、凡在市城区规划区域内未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或参与相关活动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向各级党政组织报告情况,并登记备案。在本通告发布后至9月30日前登记完毕,5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追究责任。

    三、对不主动登记、不在限期内拆除违法建筑的,或者阻挠依法拆除,甚至非法组织和参与及支持集体访、越级访、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基层党政组织对辖区内发生违法建设的,应先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城管、规划、国土等执法部门报告。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积极配合的,严格追究基层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纪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办理有效证件,或行政许可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或查处不力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及其纪检监察组织说明情况,及时整改纠正。对拒绝说明情况或不主动纠正的,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设立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举报电话:7256110  7786370。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局
                                             2007831

附:

常德市市直单位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市城区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登记表

1 2  下一页
·关于严格禁止共产党
·廉政专栏《清风R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纪
·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
·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干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2007年《行风热线》
·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
·胡锦涛:要在领导干
  更多>>
·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
·我市在全国首开纪委
·市纪委向党外人士通
·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
·市纪委将对区县(市
·我市今年已处理49起
·刘剑英强调:加大协
·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
  更多>>
·安乡县纪委召开廉政
·汉寿让私车公养者上
·汉寿县运用行政监察
·津市市纪委对党政“
  更多>>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德市监察局 承 办:常德市党风廉政电化教育中心
电 话:0736-7786192 地 址:常德市建设东路常德市市委院内 E-mail:cdgov@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