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把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概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新近由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简称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对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工作、怎么抓工作的问题,是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有效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标,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和试验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措施、新办法。